|
||||||||||||
经典案例
广西监狱管理局原书记钟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案 发布时间:2016-10-08 11:15 浏览次数:19388
广西监狱管理局原书记某退休7年后被公审,涉非法保外案 澎湃新闻记者罗煜明 通讯员覃瑞晟 2016-09-30 10:25 在退休7年之后,曾先后担任广西司法厅党组成员、广西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政委的钟世范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9月29日在广西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1949年出生的被告人钟世范在先后担任广西区司法厅党组成员、广西区监狱局党委书记、政委期间,滥用职权,违规指示相关人员为在广西中渡监狱服刑的罪犯黎东明办理保外就医,致使黎东明长期逍遥法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滥用职权,违规决定使用国有资金,导致公共财产损失2335.361583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36万元。 法庭调查中,钟世范承认收受黎东明家族贿金,随后过问黎东明非法保外就医,但他认为公诉机关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他犯有滥用职权罪。 庭审于昨日下午4时40分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被控滥用职权:帮助广西前首富黎东明出监 昨日的庭审,钟世范涉嫌的滥用职权罪中,最受关注的是被控多次收受广西前首富黎东明家族的钱财,打开了黎东明非法保外就医的“闸门”。 黎东明的矿企于2001年发生震惊全国的“7·17南丹特大透水事故”,造成矿井下81名矿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00万元。此后黎东明被以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妨碍作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检方指控,2002年9月25日,黎东明被送到广西中渡监狱服刑。为提前出狱,黎东明授意下亲属黎家足、黎雨(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外疏通关系。 2005年底,时任广西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政委的钟世范,在多次收受黎家足钱财后,明知自己没有司法行政职权,滥用其作为广西监狱局党委书记、政委的职务,多次向时任广西监狱局刑罚执行处处长黄永国、副处长黄斌锋(另案处理),过问黎东明的保外就医情况。 检方指控,钟世范还违规指示、催促黄永国、黄斌锋为黎东明办理保外就医。黄斌锋接到指示后,将钟世范过问黎东明保外就医的情况告知时任广西中渡监狱刑罚执行科科长莫新瑜(另案处理),督促他尽快呈报。 2006年5月,黎东明保外就医审批材料呈报到广西区监狱局后,钟世范又专门找时任广西区监狱局局长梁振林(已开庭受审),询问其是否可以给黎东明办理保外就医。检方指控称,因钟世范违规干涉,梁振林放弃职守,任由钟世范操纵黎东明保外就医审批过程。 2006年5月25日,时任广西司法厅厅长的蒙平友对广西监狱局《拟对黎东明保外就医的请示》作出批示,要求广西监狱局主要领导钟世范、梁振林、陶纯等人,对黎东明保外就医要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认真审查硬性条件。 2006年5月29日,钟世范接到批示后,违规批转该局刑罚执行处办理。同日,按照钟世范的要求,陶纯签批同意黎东明保外就医一年的意见,之后钟世范又催促黄斌锋,让其通知中渡监狱尽快为黎东明办理保外就医出监手续。 2007年上半年,钟世范继续接受黎维中、黎雨谋求黎东明继续保外就医的请托,收受两人送给的钱财后,钟世范再次指示黄永国为黎东明继续办理保外就医。2007年6月27日,黎东明再次获得批准保外就医一年。 为前首富保外,造假“精神分裂症” 澎湃新闻从陆续开庭的广西监狱窝案庭审中获知,黎东明保外就医的理由是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事后该疾病被证实系医护人员受贿造假。其中广西监狱总医院原副院长熊成仁为了把黎东明的病情写得重一点,直接对黎东明的病情记录作了多处修改,如把结论的“老年性精神障碍”改成更为严重的“晚发性精神分裂症”。 检方认为,钟世范两次为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罪犯黎东明提供违法保外就医帮助,致使黎东明长期逍遥法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2014年10月,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发撤销对黎东明予以假释的刑事裁定,对其重新收监。2015年,该院先后依法作出裁定,撤销黎东明两次减刑刑事裁定。 法庭上,针对上述指控,钟世范承认的确收受了黎东明家族的钱财,也过问了黎东明的保外就医,但他没有要求下属违规为黎东明办理保外就医。 钟世范的辩护人周化冰律师辩称,被告人钟世范不构成滥用职权罪。他认为,钟世范并没有滥用职权帮助黎东明违法保外就医,本案中的证据只有柳州中院撤销对黎东明予以假释的刑事裁定和两次减刑的刑事裁定,但并未对其保外就医是否非法作出裁定。 周化冰认为,钟世范只是向黄永国、黄斌峰等过问了解黎东明能否保外就医,黄永国等均回复能保外就医,没有人向其反映黎东明不能保外就医,钟世范没有违规指示和催促黄永国、黄斌峰为黎东明办理。 周化冰辩称,黎东明有4次保外就医,钟世范2009年初退休,之后的两次继续保外就医及违法为黎东明减刑、假释的行为与钟世范无关,因此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与钟世范无关。 被控违规使用国有资金致损失两千多万 钟世范被控滥用职权的另一具体事项为,在广西监狱局新建职工住宅楼中,违规使用国有资金支付职工个人集资建房缺口。 检方指控,2004年12月3日,钟世范主持召开广西监狱局党委常委会议,违规决定职工以低于建房成本的标准缴纳集资建房款。 控方称,在听取完集资建房项目总投资1.5亿元,建房成本为2500元/平方米的调查测算结果后,钟世范会上率先提出,“争取让职工按照1900元/平方米的标准缴纳集资款”。时任广西监狱局局长的梁振林同意钟世范的意见,两人均支持动用国有资金建设职工住宅楼。 2005年至2010年,广西监狱局通过其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广西华盛集团,向广西区监狱局账户转移大量资金,用于支付职工住宅楼项目工程款。检方指控,钟世范决定使用国有资金建设职工住宅,导致公共财产损失2300多万元。 针对该项指控,辩护人周化冰称,钟世范虽然是广西监狱局党委书记、政委,但在监狱局职工集资建房的决策过程中,却是党委常委集体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集体决策。钟世范在2004年12月3日局党委常委的会议中发表“争取控制在1900元每平方米”的意见,并不是决定命令。2004年12月21日召开的局党委中,钟世范并没有参会,但还是通过了时任局长梁振林提出的“职工集资建房住宅均价定为1900元/平方米,超出部分由公家来承担”的意见。由此产生的责任不能由钟世范承担。 承认收受黎东明家族巨额贿金 根据检方指控,钟世范受贿的636万元中,有286万元来自黎东明家族。其中,2005年底至2006年5月收受黎家足现金20万元;2007年5月收受黎维中200万元;2007年至2011年,收受黎雨66万元。上述款项,均为黎东明家族为谋求黎东明保外就医而送出的贿金。对黎氏家族的这一系列贿金,钟世范及其辩护人未表达异议。 钟世范受贿金额中另外一笔较大的数目,来自一名叫做陈江的商人,检方指控,2006年下半年,钟世范收受陈江200万元,帮助陈江承揽广西监狱局职工住宅综合楼建设工程。 针对陈江的单笔200万元贿金,钟世范庭上表示自己的确收过陈江的其他笔贿金,但这笔200万元的贿金不存在。辩护律师则认为,检方指控钟世范收受陈江200万证据不足,证人证言互相矛盾,控方没能提供陈江取款200万元的证据予以印证。 钟世范在作最后陈述时,哽咽回顾了自己脱下军装、穿上警服、脱下警服、穿上囚服的人生起落历程,对公诉机关指控自己犯受贿罪认罪、悔罪,愿意在亲属的帮助下退赃,并请求合议庭予以从轻判处。 责任编辑:马世鹏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新闻报料:4009-20-4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