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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洪区律师为当事人成功辩护,检察院最终决定不批准逮捕
来源:“万益说法”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1-04-02 11:42 浏览次数:14982 

近日,本所刑事辩护部接受犯罪嫌疑人林某(化名)胞弟的委托,作为林某涉嫌非法经营案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覃洪区律师第一时间赶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详细询问案件情况,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安抚当事人情绪。

通过会见,覃律师了解到,当事人所在公司涉嫌开展有偿删帖,当事人作为公司行政文员牵涉其中。经分析具体案情,结合自身丰富的刑事实务经验,覃律师认为林某的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并及时向公安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但公安机关认为案件疑难复杂,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

虽然公安机关没有批准取保候审申请,但律师毫不气馁,通过再次会见当事人、对案情进行梳理研究,他坚信本案存在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决定在37天“黄金救援期”内为当事人努力争取不予批捕的辩护结果。

3月25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律师及时向承办检察官递交不予逮捕法律意见书,根据事实和法律分析,详细阐述了本案不予逮捕的理由。经过持续、积极的沟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4月1日,林某被释放。

在本案中,万益刑辩律师将辩护工作重心前移,通过紧锣密鼓的努力和出色的专业能力,在“黄金救援期”内为案件当事人成功辩护,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万益律师“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及家属的高度认可。当事人及家属也对某检察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理念表示了由衷的感谢和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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