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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务侵占罪裁判情况大数据报告
来源:万益说法  编辑:周化冰、李好   发布时间:2023-11-16 18:08 浏览次数:500 

广西职务侵占罪裁判情况大数据报告


一、研究分析背景


(一)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实务现状

近年来,由于个人缺乏法律意识、企业存在管理漏洞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犯罪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呈频发态势。其中,由企业股东、高管或员工的经济利益引发的涉职务侵占罪案件尤为常见。

据北师大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于2023年8月发表的《2023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22暨2017-2021数据对照分析)》,2016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企业家犯罪案件判决书、裁定书中,职务侵占罪案件数量持续高居第二。

2021年起,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接受客户委托办理的职务侵占罪辩护及控告类案件逐年增多,万益刑事辩护部为顾问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时,解答职务侵占罪方面的咨询频次亦逐步增加。

为进一步分析、汇总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审判实务情况,我们搜集了2021年起至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法院办理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并分析该罪名的犯罪主体、行为方式、定罪量刑等关键审判数据,以期为律师办理广西的职务侵占罪案件提供有益参考,共同帮助广西企业有效防控职务侵占罪。

(二)

职务侵占罪的相关现行法律、法规

      1.我国现行《刑法》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根据2022年4月6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第七十六条将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调整为三万元。

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仍按照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第十一条关于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巨大”数额标准规定的五倍执行,即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为100万元。

虽然,2020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第三档法定刑,但暂无配套司法解释,故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数额起点尚存争议。目前的司法审判实践中仍参照前述《解释》的规定,将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按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之五倍计算,即职务侵占达到1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此外,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等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亦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报告研究方法


(一)

检索来源

本次检索样本来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地址:https://wenshu.court.gov.cn/),笔者通过检索获取了该网站上传的广西各级人民法院自2021年起至今裁决的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判决书、裁定书,作为本次研究的案例样本。

本报告相关案例的最后检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

(二)

案例样本基本情况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案由为“职务侵占罪”、地域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刑事案件,检索到公开判决书、裁定书的职务侵占罪案共计41件,涉及45名被告人。其中,一审案件31件、二审案件10件。

三、2021年至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数据分析


(一)

案件基本数据情况

      1.审判时间及案件审级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检索结果显示,2021年至今公开了41件广西职务侵占罪案的判决书、裁定书,此为本报告样本案例。其中,案件判决时间为2023年的2件,2022年的8件,2021年的31件。目前所公开的41件职务侵占罪样本案例中,一审案件32件、占比78.05%,二审案件9件、占比21.95%。

      2.地域分布情况

在本次检索结果的41件职务侵占罪样本案例中,共涉及广西12个地级市。职务侵占罪案件数量前五的地区分别为:桂林8件、百色7件、南宁5件、防城港4件、北海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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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地域分布情况



(二)

犯罪主体特征

      1.被告人性别特征 

目前,检索到的41件职务侵占罪样本案例中,共有45名被告人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刑罚,其中,男性36名、女性9名;职务侵占罪被告人中,男性占比约80%;女性占比约20%,与传统犯罪的被告人性别比例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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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的被告人性别特征

      2.被告人岗位特征

在样本案例所涉及的45名被告人中,3名被告人的岗位不详,对其余42名被告人的任职岗位进行分析,犯职务侵占罪的被告人在被害单位中的岗位具体情况为:5人担任被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管,6人担任被害单位分支机构负责人,7人任财务管理岗,5人系业务骨干,8人系普通业务员,6人系其他工作人员(如仓库保管员、司机、施工员等),5人为村民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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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的岗位特征

3.被告人学历特征

在样本案例所涉及的45名被告人中,4名被告人的学历不详,其余41名被告人中,小学文化的被告人2人,初中文化的被告人17人,高中文化的被告人11人,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被告人11人。因此,在2021年以来的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中,被告人的文化程度不存在明显差异,学历特征不是影响行为人会否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关键因素。

(三)

被告人单位情况分析

1.所属行业分布情况

在检索到的41件样本案例中,有5起案件侵占村民小组的集体财产、1起案件的被害单位不详,其余的35家被害单位的所属行业情况为:9家被害单位属建筑业、房地产业,5家被害单位属矿产、木业、石油等加工、制造业,5家被害单位属金融业,4家被害单位属计算机、通信等专业技术服务业,3家被害单位属制造业,2家被害单位属批发、零售业,2家被害单位属餐饮、娱乐业,2家被害单位属其他制造业,2家被害单位属其他服务业,1家被害单位属交通运输业。图片

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害单位所属行业分布

2.企业性质及企业规模

在检索到的41件样本案例中,有5起案件侵占村民小组的集体财产、1起案件的被害单位的全称不详,剩余的35件样本案例中可查明29家被害单位的全称。经检索此29家被害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载明的相关信息,可知有3家被害单位系国有企业、占比10.34%,26家被害单位系民营企业、占比8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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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害单位的企业规模情况

从被害单位的企业性质及注册资本规模来看,民营企业是职务侵占罪案件高发的“重灾区”,且在可查明企业信息的被害单位中,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不含)以上的有19家,大部分被害单位的经济实力较为雄厚。

(四)

犯罪行为特征

在检索到的41件样本案例中,剔除未在裁判文书详述案情的1件,可分析犯罪行为特征的样本案例有40件,共涉及42名被告人。其中,有23名被告人采取“将经手资金据为己有”的方式实施犯罪,占比54.76%;有11名被告人采取“虚增资金用途、侵占套取资金”的方式实施犯罪,占比26.19%;有8名被告人采取“直接侵占所保管货物”的方式实施犯罪,占比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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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特征

在犯罪数额方面,本次检索41件样本案例中,有37件职务侵占罪案的裁判文书详述了侵占金额。其中,有32件职务侵占罪案的犯罪数额为“数额较大”;有4件职务侵占罪案的犯罪数额达到了100万元以上,即“数额巨大”;有1件职务侵占罪案的犯罪数额达到了1500万元以上,即“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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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的犯罪数额情况

此外,部分样本案例详述了被告人的作案动机等具体情形,有8名被告人的犯罪成因与赌博等不良嗜好相关,有1名被告人的犯罪成因与满足个人高消费需求相关。

(五)

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情况

1.量刑情节的适用

本次样本案例所涉及的45名被告人中,有4名被告人的二审裁判文书未详述量刑情节,其余的41名被告人主要的量刑情节及适用情况为:具有“坦白”及“自愿认罪认罚”情节的39人;具有“自首”情节的9人;具有“退赔退赃”情节的20人,其中,有14名被告人全部退赔退赃;有9名被告人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有1名被告人被认定为从犯。

 2.人身刑量刑情况

本次样本案例所涉及的45名被告人中,有40名被告人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有37名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占比92.5%;有2名被告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占比5%;有1名被告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占比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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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被告人的人身刑量刑情况

犯职务侵占罪的大部分被告人量刑均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定刑档,一方面与被告人的犯罪数额有关,另一方面则因被告人具有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3.适用缓刑情况

本次检索样本案例以职务侵占罪定罪量刑的40名被告人中,共有7名被告人适用缓刑,缓刑适用率仅占17.5%。

(六)

职务侵占罪的二审情况

      1.案件的上诉率较低

目前所公开的41件职务侵占罪样本案例中,一审案件32件、占比78.05%,二审案件9件、占比21.95%。犯职务侵占罪的被告人上诉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或在于该罪名的判决结果与犯罪数额等客观事实密切相关,被告人对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的犯罪数额如无异议,其选择上诉的可能性较低。

      2.发回、改判率较大

在41件检索样本中共有9件上诉案件,其中,5件上诉案件维持了一审判决结果;2件上诉案件的二审结果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判,改判结果包括减少有期徒刑的刑期、适用缓刑等;另有2件上诉案件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由此可见,职务侵占罪案的二审发回、改判率为44.44%。

该类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是否有争取更轻量刑的空间,需要综合案件情况全面判断。被告人家属可以尽早委托律师以确定辩护方案或判断是否上诉等。

四、广西职务侵占罪刑事判决的参考意义


(一)

律师办理职务侵占罪案件的常见辩护要点

通过对近年来职务侵占罪案的分析,笔者认为可从职务侵占罪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量刑情节等五个部分总结常见的辩护要点,为广大刑事辩护律师办理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件提供工作思路。

      1.职务侵占罪的客体

职务侵占罪作为刑法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的罪名之一,所保护客体仍属公私财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范畴。具体而言,职务侵占罪的客体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其犯罪对象则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通常,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表现形式为货币、实物等资产,但随着社会生活的日新月异、信息技术的发展创新,不排除虚拟货币、数据算力等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可能。辩护律师办理职务侵占罪案件时,如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的是新型财物,应重点审查是否存在扩大解释之嫌、犯罪数额的价值认定是否符合司法鉴定要求,从严把握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认定标准。

      2.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辩护律师应优先审查在案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达到数额较大的追诉标准。倘若被告人的行为仅利用了工作机会或特定的工作条件,而非利用本人职务上所具有的自我决定或者处置被害单位财物的权力,应将本罪的客观方面作为辩护重点之一。

      3.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须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成立该罪名的前提是行为人与被害单位之间存在的身份、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应注意,本罪的主体不包括贪污罪的犯罪主体,即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行使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但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中的非公务人员,如从事劳务性活动的工人、汽车司机、临时工等,可以成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4.职务侵占罪的主观方面

被告人出于“故意”的主观方面方可成立职务侵占罪,其明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产,仍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占有的方构成本罪。此种“非法占有的目的”表现为剥夺被害单位对财产的合法占有。倘若在案证据无法确定被告人具有非法占有被害单位财物的目的,则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观要件、不能认定被告人构成本罪。

5.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情节

结合近年来广西职务侵占罪案中,被告人常见的量刑情节及适用情况进行分析,如被告人具有自首、退赔退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辩护律师可为被告人争取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二)

防控职务侵占罪法律风险之启发

据本报告样本案例的判决数据分析,可结合被告人的行为方式、被害单位个性化特点等角度完善公司、企业的内控制度,为各单位防控职务侵占罪的刑事法律风险提供有益借鉴。

      1.完善本单位内控体系

从可检索的公开数据看,广西近年来职务侵占罪案的被害单位涉及各行各业,大部分被害单位为民营企业,且部分民营企业的注册资本较高、企业规模较大,员工犯职务侵占罪所引起的不利后果影响重大。

分析样本案例中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方式,大部分被告人因其岗位涉及经营管理、财务或业务管理等工作,利用经手资金、货物等职务便利,通过侵占被害单位财物或虚增资金用途、侵占所套取的资金等方式实施犯罪。基于此类岗位高发职务侵占罪的现实状况,公司、企业等单位有必要完善相关岗位的审批内控流程及反舞弊调查等监督机制。

      2.强化针对性法律培训

目前,大部分公司、企业能够认识到开展员工法律培训的重要性,但存在培训频次较低、培训内容待优化等问题。针对本研究报告样本案例所反映的现实问题,我们认为,有必要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强化针对性的法律培训。如针对企业高管、财务人员等重点岗位员工进行专项培训,又如针对部分公司、企业中负责销售业务、涉密技术研发的员工进行专项培训。针对性法律培训的内容需个性化定制,欢迎咨询本所刑事辩护部的专业律师,我们将基于“企业法律体检”的结果设计培训内容及培训频次。

       3.关注员工的日常动向

我们注意到,本研究报告的部分样本案例披露了被告人的犯罪成因,这些被告人沉迷于赌博或因个人高消费造成财务困境,进而实施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被害单位财物的犯罪行为。鉴于此,公司、企业等单位可进一步优化员工关怀工作,在日常人事管理过程中及时了解员工动向,尽早识别员工因突发特殊情况给单位造成的刑事法律风险。

五、结 语


在职务侵占罪案件中,存在如何协调法益保护与罪刑法定关系的客观难题,该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语境下尤应关注。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指导意见》出台,在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方面,强调了制订配套司法解释,以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腐败行为惩处和追赃追缴力度。

在此背景下,职务侵占罪案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仍是刑事辩护律师提供辩护法律服务、代理刑事控告的重点业务之一,刑事辩护律师在职务侵占罪实务中应主动作为,以精湛业务能力切实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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