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类怀有深沉的关切,同情穷人、弱者以及那些最需要解除痛楚苦恼的人,为了他们的公平和正义,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随时准备挺身而出,仗义执言。这是律师应有的品质和情怀。无疑,丹诺律师具有上述品质和情怀。我在读书时代由于受到这位最可敬的人的感召从而走上律师的道路,之后每每怀揣一股善的冲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而且,我在执业伊始便遇到黄镇国先生,正是这位倔强的老人其对法律的信仰以及不屈不挠的斗志也影响了我的律师生涯。
祸起萧墙。1987年4月6日的一个早上,与黄镇国有嫌隙的黄xx手拿泥锤突然朝黄镇国身上猛打,致使黄镇国脊骨断陷导致脊髓损伤后遗症。1993年2月19日上午,黄xx乘黄镇国不备之际向其头上掷一块砖头,致使其左脸留下4×5cm的伤痕。当天下午,黄xx拿刀朝其头部猛砍,导致黄镇国左颊面部软组织裂伤,左弓骨骨折,左脸留下9×0.1cm的疤痕。
祸不单行。1993年6月9日,在黄镇国不断呼吁惩办凶手之际。黄镇国的儿子碰巧与当时骑自行车的主管政法的某一领导的弟媳相撞,不久,该领导的弟弟赶到与围观的群众发生争执继而互殴。之后,黄镇国的儿子等六名群众受到行政拘留或被判处刑罚。1993年11月8日,黄xx等对黄镇国一家大打出手,致使黄镇国头顶有4×2cm深达骨膜的伤口。其女儿被打致轻伤,其儿子则左颞部一纵形4×1cm的伤口,深达骨膜,左肩关节内侧10×2cm纵形伤等。其妻则更惨,全身伤痕累累,特别是头部多处软组织撕裂,有的伤达骨膜,共缝了50针,造成脑振荡,至今留有后遗症。而凶手仍未被绳之以法,黄镇国的医药费等各种经济损失亦分文未得到赔偿。
从此,黄镇国拖着残疾的身躯踏上炼狱般的征程。几年来,黄镇国一共到广西各级机关控诉一百多次,发给各级机关及各媒体控诉信427封。可凶手仍逍遥法外,正义仍得不到伸张。黄镇国便认为其之所以多次被伤害而凶手未被制裁,系由于该领导从中作梗,纵容犯罪分子所致。于是,黄镇国便在县里的大街小巷张贴大、小字报,称该领导是官霸,徇私枉法,陷害无辜。1996年7月6日,黄镇国因此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诬告陷害罪逮捕,检察机关随后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黄镇国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黄镇国当即提出上诉并继续作无罪辩护。期间,适逢南方周未报连载“寒梅苦争春”纪实文章,文章中的女主人翁为了冤案昭雪,“秋菊”般历尽千辛万苦,露宿街头,拾剩菜为生……我被这女主人翁深深地感动,遂每周剪下来寄给狱中的黄镇国以资共勉。
1997年5月20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来,黄镇国由于多次受到伤害,其左腿已失去知觉,任凭火烧、刀割都不觉得疼痛,可头部则痛不堪言,常常失眠,只要轻轻的一刷牙,便叫苦不迭。更苦的是他早已一贫如洗根本不能到医院治疗,如果他不是有着顽强的意志,如果他不是靠自学的医学知识自己打针吃药,也许他早已命丧黄泉。不久,黄镇国刑满释放。牢狱之灾使这位倔强的老人变得更加孱弱,却仍然消磨不了他钢铁般的意志。
毫不犹豫,他向广西高院提交了申诉状。
广西高院转交原二审院审理,原二审法院于1999年5月19日予以驳回。
再申诉。当这倔强的老人提出要向遥远的最高院申诉的时候,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要知立案是何等的艰难啊!如果继续向最高院申诉,将要耗费更多时间、精力和金钱。而他经过这么多年的治病及打官司,早已倾家荡产、负债累累。如果继续奋战,万一无功而返,这命运多舛的老人会不会有过激的行为?这一向崇尚法律的老人会不会从此对法律彻底绝望?
一定要讨回公道。于是,这身残志坚的老人拖着疲惫的身躯踏上了北上的列车。
不久,黄镇国从北京回来。我们又在南宁市共和路那间破旧阴暗的小旅馆会面。黄镇国眉飞色舞地讲述其在北京的见闻,如最高院的法官如何热情的接待,如何免其在京几天的食宿等。这一天,我们似乎看到了希望。
1999年12月10日,广西高院判决被告人黄镇国无罪。正义终于得到了伸张,这位沧桑的老人终于露出了一丝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