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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资讯
裴金德辩护权争夺战 发布时间:2011-07-22 19:42 浏览次数:4760
朱明勇:北海会战——裴金德辩护权争夺战
2011-7-22 7:25:46
北海会战——裴金德辩护权争夺战
7月6日北海律师团接受裴金德妻子委托,由北京的许兰亭律师和朱明勇律师担任裴金德的辩护人。律师团一直与法院保持联系,并按照法院要求先期将朱明勇律师的委托手续和律师事务所公函传真到北海中院刑一庭。之后朱明勇律师与7月19日到法院办理会见盖章手续(北海发明专利),被告知裴金德已经聘请有两名律师。他们是北海市海城律师事务所的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法院说他们是7月15日递交的手续,而查询后得知朱明勇律师的手续是14日传到中院的。后经过裴金德妻子杨子玉强烈要求要求,并经过法院提审裴金德同意,裴金德解除了北海两位律师的委托。但是仅仅一个上午朱明勇律师会见裴金德是发现,裴金德精神受到极大控制,极度恐惧,整个会见过程一言不发。后见后法院又再次告知还需要再洗提审裴金德,让他确认辩护人。因此一场关于裴金德一案的辩护权之争开战了。对与一个被羁押的被告人,不允许其余家人沟通商定聘请律师是极不人道的。而没有家人委托,甚至极力反对,又不属于法院指定的律师,在没有人付律师费的情况下还坚决不退出来让位给家人聘请的资深专业知名律师时,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伟大精神! 问题一:北海市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除了需要被告人家属的委托外还需要得到法院的确认,要求法院在会见专用证明上加盖法院公章。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没有裴金德任何可以签署委托的家人至委托,更没有法院加盖公章的会见证明,是如何见到裴金德的? 问题二: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在没有进入看守所的可能下是如何拿到裴金德委托书的? 问题三:法院证实,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他们递交给法院的不是法律援助律师公函,而是普通的委托手续和律师事务所公函,法院也没有指定他们为裴金德辩护。他们的律师费由谁承担? 问题四:裴金德妻子杨子玉和父母亲自到法院证实没有人委托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为裴金德辩护,杨子玉还亲自到法官办公室与朱明勇律师一起当面确认委托关系,法官又和理由予以拒绝? 问题五:法院见到了委托人杨子玉不相信委托关系,没见到委托人裴金德反而相信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的委托关系? 问题六:常识表明,没有被告人家属委托,又没有法院指定,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绝不可能拿到裴金德委托书,法院为何没有这样的常识? 问题七:北海发明要求律师会见需要法院在会见证明上加盖法院公章,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也没有加盖公章,他们怎么会进得了看守所? 问题八: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不管通过什么途径见到了裴金德是否有道义上的告知其家属义务? 问题九:裴金德妻子亲自找到林国斌律师不同意其为裴金德辩护,并要求其接触委托,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为何答复说绝不解除? 问题十:裴金德妻子问林国斌律师怎么进的了看守所,林国斌律师说是警察带他进去的,裴金德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哪个警察还有权利和没有委托手续的律师一起进入看守所,接触被告人? 问题十一:裴金德妻子问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是哪个警察带他进去的,他为什么说打死也不敢说出来? 问题十二:裴金德案被害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早就开会不准当地律师介入案件,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问什么赶接受该案? 问题十三: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问什么告诉裴金德妻子说裴金德自己已经认罪了?裴金德妻子杨子玉问会见时是否有警察在场,林国斌律师说有。 问题十四:裴金德妻子要求面见温火亘华律师,该律师为何不见委托人家属,是否存在违背基本道义问题? 问题十五:裴金德一家所有人强烈要求不同意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担任裴金德辩护人时,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为何还不放手此案? 问题十六: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是理论水平还是实践水平比许兰亭律师和朱明勇律师高超,而能更好地为裴金德辩护? 以上问题需要林国斌律师和温火亘华律师两位大律师解答。 林国斌律师温火亘华律师均为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注册地为北海市)。林国斌律师电话为13097791027温火亘华律师电话为8896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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