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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让人民在真相和法律面前成熟
  发布时间:2011-08-15 23:58 浏览次数:6967 

让人民在真相和法律面前成熟

陈有西

 

    面对强权违法,为受害律师辩护,人们心里充满敬意;面对全国性反腐恶,四处与反贪反腐的民意作对,为贪官不法外商辩护,引起人们警惕——这些专门出场搅局的律师,都是些什么人?!

                                             一网友刚刚的留

 

      我为澳籍华人企业家吴植辉辩护,没有公布辩护词前,一些舆论人说我是为国际骗子辩护,吴植辉是空手套白狼的骗子,把广州国企“广之旅”骗走卖给英国外商了;

    我辩护后,真相是吴不但没有骗走一分钱,反而投进了7800多万,广之旅的国有股东岭南集团的股份一分没有转让,这个公司也一直在广州没有被卖掉。

    这些舆论者又改口说不是卖了,是被吴骗走了国有控股权,广之旅被控股后拿到英国卖了。我公布辩护词,告知英国上市的是另外的股东,广之旅好好的在中国根本没有卖掉一个股份。

    于是他们又说是郑烘和吴植辉勾结让外商增资,丧失了控股权,我于是将原始证据2006年的岭南集团的批复、广州国资委的批复公布出来;

    他们又改口说,国有是没有损失,但是33个个人股东被害惨了,广之旅的股权置换成了英国etc的股权,现在etc倒闭退市了,被吴植辉骗得血本无归。我告诉时间表,英国etc公司去年瑞士旅游业巨头康尼公司要花一亿美元收购,被岭南发函制止,吴郑被公安抓捕,才导致退市。倒底是谁搞得33个股东持有废纸?

    他们见这个理由也不成立了,于是说吴植辉是个花花公子,在国内花天酒地。而我知道的情况是,他们夫妻感情一直很好,而且这同指控的四个犯罪又有什么关系?搞不成法律审判,最后就搞道德审判,一些人的心理的庸俗阴暗,由此暴露无遗。

     我为无锡国土局副局长的冤案辩护,网民说现在的国土局长,不用审就该判死刑,哪有一个有干净的?

     我说一审判决都是用口供孤证定案,证人没有到庭质证,赃款没有来源,受贿没有去向。一位具名“翻供就无罪?”的明显有较高法律知识、纪、检系统的人为这种做法辩解,说现在的贪渎犯罪,都比较隐蔽,只能靠逼取口供办案,如果不让逼供,会严重影响打击腐败。律师这样辩护是吹毛求疵。

     我为池州贵池法院错判的胡永钿、程远东辩护,池州中院开庭两次查明了冤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总算有点依据了吧?贵池法院原办错案的刑庭庭长不但不回避,还伙同法警抢夺辩方鉴定证据,对冤案重新原样判决,公安、检察、法院配合继续错下去。宣判时公安和法院派了四十多个警察法警对付两家十多个家属。而一些网民没有同情这些冤枉的被告,相反说,到池州去投资的浙江老板都是奸商,没有几个好的。坐牢活该。

    上午一个网民在我的学术网留言说:面对强权违法,为受害律师辩护,人们心里充满敬意;面对全国性反腐恶,四处与反贪反腐的民意作对,为贪官不法外商辩护,引起人们警惕——这些专门出场搅局的律师,都是些什么人?!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我们律师在干什么?律师是角色分裂吗?是什么让我们的人民是非不分,对那些被折磨得如此悲惨的、自由和财产都被冤枉剥夺的可怜的人,不但不同情,反而为这种冤案欢呼?对那些一手制造冤案,搞得人家家破企业亡的违法办案人员不去谴责,反而谴责揭露这种丑恶、为冤案被告申张正义的律师?

    近年来,刑事案件拖了我大量的精力。我的重点业务原并不在刑事,而是公司业务和项目业务。其实我在辩护的这些案件,都是涉及公司上市、外商投资、招商引资、行政审批、土地批租、税务合规等項目业务,而且是最重要的項目法律事务。因为企业家的法律风险防范,第一步就是刑事法律风险,自己的人身安全。见到了太多的这类悲剧。最大的问题,是中国官方一些人商战搞不过人家,民事诉讼没有道理,总是想方设法动用刑事手段去解决。而不管对方有没有犯罪。没有罪也要造出一个罪来,因为搞成刑事,即使最后错了平反了,我们的公、检、法程序一二年走下来,这个企业肯定没了,民事上搞垮对方是一定能够达到的。

    这些年找我办冤案的人太多了,推辞了大部分,凡是接的都是初步分析后明显的冤假错案,都是背景复杂、背后的罪恶公权力很强大的。秉性使然,又盛情难却,因此这些年办的都是癞痢头案,大风浪案,一办就拖进了很大的精力。但是我穷追真相、坚守法律公平正义的标准从来没有改变。被告是我的委托人,我必须按照事实、证据和中国现有的法律,守护他的合法权益。而不管这个人是你的亲友,还是你的敌人;是你认为应该帮助的草根,还是你认为应该不审就枪毙的贪官和奸商。在我的职业操守面前,这些人是面临着强大公权力审判的弱者,他们需要法律的保护。这个时候没有任何其他人能够保护他,只有律师。如果律师也是同你们这种观点一样的,也是先把他假定为罪该万死的、不可能冤枉的,那么律师就会同公权合流,真正的辩护就会走样,他的保护人就会成为共同的打击者,冤假错案就不可能被揭露和防范。这样简单的法律伦理,我们的一些愤青们,一些可能自己将来也会被公权抓进去误伤的人,怎么就不明白呢?中国的法律伦理,确实基本还处于蛮荒时代。

    律师为什么会比一般的百姓不盲从?为什么能够比较早地、清醒地发现冤假错案?有两大优势:

    一是他能够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内幕证据。能够见到别人见不到的被告听他细细陈述,能够仔细审查《立案报告书》、《提请逮捕报告书》、《侦查终结报告》、《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能够看到口供的形成经过,旁证证言的形成经过,能够对各种矛盾点进行细致的比对分析。也就是说,认真的有证据分析水平的律师,能够在开庭前就真正明了案情的真相。

    二是律师精通法律。他能将各种被公安、检察作出判断的法律行为,根据自己的法律水平,进行认真的再审核,按照国家成文法,进行犯罪构成的分析,判断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别。越是有水平和负责的律师,越能够具备发疑、抗辩的能力。每一个公安、检察办出的案件,都是律师的审查对象。审查后同他们的法律观点一致的,就作有罪的罪轻情节辩护;严格审查后认为法理上完全站不住脚的,就会决定无罪辩护。现在中国的公、检、法中,已经有很多法学院科班出身的人,因此他们不可能办出完全没有法律依据的冤案。因此我发现的大量冤假错案,都不是真正的法律人独立在办的,或者不是他们独立判断在办的,而是受到权力人的要求和指使,昧着法律良知在办案。大量的是利用刑事手段的故意罗织罪名,不是不懂法搞错,而是明知错了,故意曲解法律搞人。不是“办案子”,而是“做案子”,故意制造出冤案达到搞垮别人,为自己的请托人夺取财产的目的。所以我办的案件中,不是同法律在作对,是同以法权面目出现的恶势力在作对,是同司法腐败和罪恶强权在作对。

    而由于这些人以公权面目出现,以反腐败面目出现,以保护国有资产面目出现,很容易煽动民粹情绪,很容易蒙蔽一些善良简单的百姓,以为律师都是为了赚钱而没有立场的,总是为奸商、贪官、杀人犯、骗子辩护。是无事生非,破坏反腐败和打黑。

    过去由于信息的闭塞,大量的官方谎言,是能够掩盖冤案的真相的。法庭不公开或者变相不公开,一篇短短的官方通稿,就能够把一个人的一生贴上标签。社会百姓也很能够相信。因此过去的公、检、法形象很好。冤案蒙冤人关在监狱里劳改,喊破天,自杀抗议,社会上的人也不会知道。信息社会改变了一切。真相已经很难掩盖。

    但是,要真正扎实有份量的展示,仍然只有律师才能够做到。如果说我有什么贡献,就是我从李庄案开始,已经开始了法庭真相的原味公开的尝试。信息社会网络社会给了我一个《陈有西学术网》和微博,话语权已经不可能让指控方垄断。我绝不炒作,所有文章和证据要经得起全社会长期的检验。李庄案开始了这种不加修饰的辩护词、起诉书、证据的原样公开。一切的谎言在这样的事实面前,都已经无身藏身。杨金柱、陈光武的“北海案”,开始把我的这一做法发扬光大。全程公布证据和质疑起诉,使北海节节败退,根本不敢开庭,最后只好请被害人家属来为他们救驾。北海伤害案于是有了一个全国全民的陪审团。

    很多我办的案件,一开始都很少有人相信我的冤案判断,虽然有的网友很相信我,说凡是陈律师说是冤的,我相信肯定是冤的。但是仍然会将信将疑。但是当我公开开庭后,公布了《辩护词》和相关焦点证据,人们会真正相信我说的是事实。最典型的是湖州的贪污汶川赈灾捐款的四人冤案,原先所有人都相信这四个镇干部肯定是贪污私分了62万捐款,都非常痛恨这些人没有良心贪污善款。现在通过三百人旁听的公开审判和所有材料的公开,真相已经大白、湖州检察院和两级法院将永远被钉在制造这个惊天冤案的耻辱柱上。因为社会已经成了一个大陪审团,强权在这样的全民公理面前是渺小的。

    现在法院不学好,学恶招。不能把法律规定的公开审判这一条废止,他们就搞变相不公开。近二十年中,是中国法院硬件建设最好的时期,有的法院占地五十多亩,造价数亿,全国法院大楼一片新,但是法院的大门越来越难进,停车场是不向百姓开放的,越是大案他们的法庭越小,搞二十人的小法庭审全国关注的大案,搞旁听票,说法院没有大法庭。纳税人的钱给他们造好了法庭,他们说法庭没有大的。法律规定公开审判,他说我公开了,人坐满了,家属只能两张票,记者对不起,没有地方坐,你站着也不行,影响我法庭秩序。而这些已经有票的人,大量是他们叫他的“托”,和办出冤案的经办人。中国的法院现在已经公开撒谎不脸红。法院已经成了马戏团。内衣都不穿了,他们还以为群众都没有看到他的祼体。这种现象已经是全国性的。不是哪一个法院更过分些,而是成了所有法院不撒谎没有办法过日子。最应讲诚信的国家司法机器,已经根本不要脸。政治道德的沦丧,已经是从很高的层级开始的。

    而我们的一些人民,在这样的封闭中,就会很好操纵。因为没有真相,只好听他的“通稿”。唯一难对付的,就是这些讨厌的律师。于是很好办。“讼棍”、“只要给钱就会给贪官奸商说话”、“混淆是非”、“用炒作博出位”等等污水,他们尽情往律师头上泼。“五毛党”没有份量,有些办案人只有自已出马,来涂黑律师了。其实得简单,你放开法庭让大家平等地来听,看看是公安、检察、纪委乱说,还是律师在造谣乱说,让百姓亲自来听,不就明白了吗?

    司法的生命在于公开。公理都在阳光下。别想到我的网上来散布你们的愚民手法的言论。说多了,我会集中起来扒开你华丽的皮肤,放到阳光下晒晒,让你发臭,看还有几只苍蝇来围着你飞。(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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