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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诉中青报侵害名誉权案未被立案
  发布时间:2011-12-25 10:32 浏览次数:5730 
李庄起诉《中青报》侵权被不答复不受理
2011-12-25 1:40:50

 

 

李庄诉中青报侵害名誉权案未被立案
 
2011-12-24 21:40:17

李庄诉中青报侵害名誉权案未被立案,很有新闻价值!

 

奚正仁  辑自新浪微博

李庄诉中青报侵害名誉权案未被立案,很有新闻价值!
 
 
  【奚正仁按】昨日,李庄爆料:他起诉中青报侵害名誉权案未被北京东城法院立案,而且,东城法院接待人员的答复很有意思。习近平先生日前强调要创造讲真话的氛围,奚某也想就此说几句真话:本人也一直关注最高法院对李庄刑案申诉的答复以及北京东城法院对李庄名誉权案起诉的应对。谁实话,一个最高级别的法院、一个首都的基层法院对此两案如何反应和应对,都是新闻。李庄自己对两案是否被立案受理,事前应该也无从断定,他应该是走一步算一步,走出这一步是他的权利,立不立案、受不受理是别人的权力,李庄也说过他此举至少可以构成民事诉讼时效的中断吧。李庄名誉权案代理人之一斯伟江说没想到竟然不予立案。奚某事前判断李庄两案的起诉、申诉应该不会很顺利,但北京东城法院如此答复还是有点出乎奚某的意料。个人认为,不予立案也不出书面裁定,已经违反了现行法律的规定。有网民说,此两案受理立案与否,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当今中国是否真是法治国家的一块试金石。奚某曾设想,案子不得不立了,但可能会立后放下来再说,如此,可能还做的有些技术含量。而现在,名誉权案如此应对,还真是成了新闻了!

    以下,奚某把一些文字集中转发,读者自己阅读吧。

     李庄诉中青报侵害名誉权案未被立案,很有新闻价值! 

    @李庄新浪个人认证 :东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针对起诉中青报一案,非常客气、又显无奈、还很同情的明确了以下四点:1、那个案子现在应该是立不了;2,不予立案的手续可能也给不了;3、领导让我回复就是这样;4、至于你们拿什么手续去上诉,回答不了。
 
     @李庄新浪个人认证 :请大家仔细看我昨天发帖:1、那个案子“现在”“应该”是立不了。可以理解为“以后”“或许”能立;2,不予立案的手续“可能”也给不了,可以理解为或许可以给;各位一定要理解,其实法院也很难。
斯伟江新浪个人认证 :回复@笼中石佛:说实话,我有点以上海经验来衡量北京的,我认为在上海,受理可能性比较大。如此裸奔,出乎意料。
@斯伟江新浪个人认证 #李庄起诉中青报#:起诉前,李庄说法院很可能不会受理,我说,北京法院不至于,应该会受理。结果,法院的”非法“超出了我这个律师的想象!
 
陈有西律师新浪个人认证 :回复 @meiguiwaiting:法院不司法的恶劣手法正在蔓延推广。法院不想把一堆维不稳的破事揽进家里,就恶意滥用立案审批权。肇始于朱时代广东国信中农信倒闭不受理,发展到最高法通知不受理证券欺诈案。山西全省不办掠夺民营煤矿案。今年典型的有五粮液古窖案,李庄诉中青报案不受理。一个大国,司法失效,
 
@谢佑平新浪个人认证 :【无故不立案的本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对于符合诉讼法规定有关起诉条件的纠纷,应当立案,制裁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故不立案的行为,本质上是侵犯公民的诉权,是一种违宪行为。因为,诉权,是宪法赋予公民在合法利益受损时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的权利,诉权发生作用时,表现为起诉权。
  • [转载]李庄诉中青报侵害名誉权案未被立案,很有新闻价值!

陈有西律师新浪个人认证 :和谐司法理论结出的另一只歪瓜。对于司法不独立,司法无权,司法无效的国家,法院受理维不了稳,就干脆不让你进司法的门,用信访,买平,压服的行政权,和拖死你的方法处理。上法院会公开审判,有程序,有律师,不好控制。

@谢佑平 :人民法院无故不立案的行为,本质上是违反宪法!

贺卫方新浪个人认证 :如此司法,还是京畿之地的法院,对于完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居然不立案,而且不给书面手续,指望这样的法院实现正义,得乎?

@谢佑平:人民法院无故不立案的行为,本质上是违反宪法!

 @陈有西:回复 @meiguiwaiting:法院不司法的恶劣手法正在蔓延推广。法院不想把一堆维不稳的破事揽进家里,就恶意滥用立案审批权。肇始于朱时代广东国信中农信倒闭不受理,发展到最高法通知不受理证券欺诈案。山西全省不办掠夺民营煤矿案。今年典型的有五粮液古窖案,李庄诉中青报案不受理。一个大国,司法失效,民冤蜂起.

@陈有西:回复@造谣有理普世英:我在朱总理的文集出版时已经评价过他的功过了。 //@造谣有理普世英:陈大律是否对朱时代最高法发文,对国企改制职工起诉不予受理有所批评?

@头条新闻 新浪机构认证: 【人民日报评乌坎事件:村民合理利益诉求未受正视】人民日报今日刊文点评乌坎事件,文中称有利益博弈并不可怕。群众固然不能“有诉求就过激,一过激就违法”,合理诉求也要在法律框架下解决。而基层政府最初失误在于,没有正视村民合理的利益诉求,让理性的上访升级为过激的行动。

@陈有西:维稳的错误在于,把百姓作为如何战而胜之摆平的对象,而不去解决引发事端的问题。因为官场盘根错结,掀开底层的问题,根源全在上面。对百姓诉求寸步不让,露头就打,是因为官官相护抱团腐败。广东提级处理,相当于特别事件调查委员会,摧毁原关系网。但无法常态化,成本大决心大才有可能。

@陈有西:回复 @vincentee:群体性事件,是"后腐败时代"的社会综合症。 //@vincentee:骨子里还是阶级斗争,内部矛盾专政解决,奈何啊…

@陈有西:回复@may-燕微:官场全面腐败,抱团腐败,体制已经无法自愈,司法最后屏障也已经腐败无能失守,群众已经彻底失望,转向非法制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就是“后腐败时代”的群体性事件。 //@may-燕微:后腐败时代是?… //@陈有西律师:回复 @vincentee:群体性事件,是"后腐败时代"的社会综合症。

@陈有西:我这两年到处演讲,就是传播的这种思想。对中国这几年错误的维稳方法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压服、封闭、化钱买平安、哄服、离间、打击露头者,分而治之、关上访人、精神病、封锁舆论、说谎话、死不承认,一切的一切,原因只有一条,就是把人民当敌人,进行权谋式分而治之,而不是真正解决群众诉求。

@幽壹 新浪个人认证 : 《好消息》:wk村民代表与广东省委副书记朱明国谈判结束,官方答应放人、验尸、惩治腐败、归还被侵占土地;村民答应取消游行、撤下村内横幅标语、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评:如果真能落实,那证明广东政府接受了舆论的意见。期待广东能够以此为突破口,开创一个新时代。(图为村民代表新闻发布会)

@陈有西:回复@meiguiwaiting:你天真了。你的前提是上级法院是公正的。如果这个要求就是上头要求这样做的呢? //@meiguiwaiting:回复@陈有西律师:没有书面裁定,也是可以上诉的。只要有自己送材料至法院的证据。

@陈有西:回复@vemama:哪是小姑娘的事啊 //@vemama:本来,在法治的正常情形下,绝大部分(甚至全部)事情都可以在法庭上讨论,这个讨论的平台是必需的,而讨论的结果如何(胜诉与否)是另一回事。现在某些立案庭的小姑娘,似懂非懂地对一些案件进行实体审查,随意阻碍立案。此现象在经济落后些的地方更严重。

陈有西律师新浪个人认证 :你的前提是法院是守法的,上级法院是遵守法律的。问题是中国的法院是公开不守法的。有些不受理,就是上级法院通知要求的,最高法院发文件规定的,作废国家法律。法院不守法,你到哪告去?中国法制被破坏,是从法院开始的。因为他们没有独立的权力,只会和稀泥,和谐。这是很多外国人看不懂中国的原因。 

@中山徐兵:请教:如果这样,我能有何途径获得救济,比如,告法院司法不作为?又到哪里去告呢?

陈有西律师新浪个人认证 :回复@中山徐兵:没有地方告了。所以中国上访大军每天在产生。

陈有西律师新浪个人认证 :回复@meiguiwaiting:手续都有了,就是不给书面裁定。不要低估李庄的办事能力。

 

陈有西律师新浪个人认证 :回复@支持国货7041:少来这种话。触到你监守的范围了?你也太尽职了吧。李庄名誉权起诉案并不是我在代理。李庄案不受理是最典型的法院不司法的荒唐事。完全符合民诉法起诉条件的案件,不受理,也不裁定,不给任何书面答复,证明了司法处理敏感案件的跨地域抱团违法现象,国家法律被虚化。你认为这是小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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