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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军获刑15年 刑法专家:属轻判 发布时间:2012-09-25 14:09 浏览次数:6297
王立军案:徇私枉法7年 叛逃2年 滥用职权2年 受贿9年2012年09月24日 09:19 今天上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做出一审宣判。 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被告人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王立军获刑15年 刑法专家:属轻判 (2012-09-24) (联合早报网专稿)联合早报重庆特派员顾功垒成都报道:重庆市前副市长兼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因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和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王立军当庭表示不上诉。 今早8时30分,四川省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做出一审宣判。 成都中院发言人杨玉泉今早10时30分在金河宾馆(原成都军区第三招待所)向媒体通报宣判情况。 法庭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7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根据中国刑法,王立军犯有数罪,应当数罪并罚。成都中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其政治权利1年。 发言人称,根据王立军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王立军当庭认罪、悔罪的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于8时30分开始,9时3分结束,王立军的3名亲属参加旁听。宣判后,王立军表示不上诉。 刑法专家:属轻判 从王立军所获四项罪的刑处来看,他所犯的受贿罪最严重。 刑法专家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数罪并罚是指量刑可以在其中一项罪名的最高刑期以上(王立军所犯受贿罪被判刑9年),四宗罪名刑期以下(四罪的总体刑处是20年)。 刑法专家表示,王立军四宗罪名的总和刑期在35年之内,可以在9年至20年之间被量刑,属于酌情轻判。 专家认为,王立军的受贿罪被判9年,是在该罪的起点量刑之下,给予很轻的判罚。 法学专家称,受贿10万元人民币以上,就可以判罚10年以上有期徒刑,若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被判罚死刑。 尽管王立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计305万元人民币(约60万新元),但是成都市检察院在指控时没有指明王立军受贿罪情节“特别”严重,所以该案基本已排除了死刑的判罚。 此外,检方称,王立军犯叛逃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其叛逃的主要犯罪事实,属自首,之后又揭发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依法减轻处罚。 法学专家指出,叛逃罪的量刑是10年以下的刑罚,法院在判定王立军叛逃罪时,应已考虑到他的叛逃情有可原,事出有因,最后又是自动出来的,可算是自动投案,可以给予从轻处罚。 法院在判王立军叛逃罪时,判了剥夺政治权利1年,这项是该罪的附加罪。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被告的参政议政权利,譬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至于滥用职权罪,情节严重的可判罚3年以下刑期,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3年以上、7年以下刑期。王立军被判2年刑期。
法医 王雪梅 (2012-09-22 11:57:37) 作为当今中国最高检察机关的在任法医,我对涉及尼尔·伍德死亡事件的侦查、起诉、审判活动最终所认定的事实与结果深表遗憾。 我个人认为,尼尔·伍德死于氰化物中毒的结论,严重缺乏事实与科学依据。 众所周知,用于杀人的氰化物具有“闪电式”死亡的致命效应,一旦毒物接触口腔及消化道粘膜,受害者即刻就会出现明显的致命性中毒表现。然而,无论是从王立军主动向政府提交的薄谷开来与其详述杀人经过的秘密录音中,还是从薄谷开来与张晓军在法庭上的杀人供述中,我都没有寻找到两个“毒杀者”提供的本该亲眼见证的一系列出现在受害者身上符合科学规律的中毒表现,这个事实不得不让人怀疑,尼尔·伍德被薄谷开来灌进“氰化物”后,并没有出现相应的中毒症状! 众所周知,死于氰化物毒杀的尸体,由于血中氰化正铁血红素的形成,其尸斑及血液必然会呈现出明显异常的鲜红色。我相信,在中国,只要是个法医,就应该一眼识破这样的异常;我相信,这样的一个突然发生在高档宾馆的涉外命案,在当时的重庆,一定不是个小案件,公安机关必然会按常规对死亡现场和死者尸体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及尸表检验,起码会有相当级别的法医对这个尸体多看一眼,事后法庭出示的公安部心血检验结果也证明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当地法医对死者的尸体确实进行了心血的提取,试问:假如死者真是死于氰化物中毒,法医怎么可能对具有明显异常的鲜红色尸斑及鲜红色心血视而不见?如果法医当时的反常行为是为了包庇罪犯而故意视而不见,那么,为什么当犯罪事实被揭露后,四个涉案警界官员均被判刑,而最应该承担案件定性错误即“酒后猝死”之责任的法医却榜上无名呢? 以上事实,不得不让人怀疑,死者无论是尸斑还是心血,均不存在氰化物中毒的标志性颜色改变,换句话说,死者尸体上严重缺乏氰化物中毒的尸体证据。 众所周知,对公安机关来说,氰化物的心血检验非常简便易行,这是由于氰化物的致死量极微,一般无需定量分析,血液样品中的氰化物不经分离就可用最简单的方法进行定性检验,因此,氰化物的定性检验是命案中最基本最常规的毒化检验,按照常规,公安机关理应对已经提取的死者心血当即进行包括氰化物定性检验在内的常规毒化检验,如果当地公安机关确实按规矩这么做了,那么,根据整个案件事态的发展,死亡事件发生的当时,也就是死者的尸体还没有火化之前,公安机关通过科学的毒化检验并没有发现死者的心血里有致命性的氰化物,有鉴于此,我对被王立军一手控制历时三个月的心血检材中霍然出现的致命毒药表示严重质疑,并对据此作出的氰化物中毒死的死因认定表示严重质疑! 根据公布的有关庭审资料,我绝不怀疑薄谷开来有明确的杀人动机、杀人预谋和杀人行为,但是,我很怀疑薄谷开来用来毒杀尼尔.伍德的“致命毒药”是否真得致命?作为共和国最高法律监督机关的一个职业法医,站在法律监督的角度上,我有理由对此案的死因认定提出严重质疑:尼尔·伍德真是死于氰化物中毒吗? 如果另有死因,那么,真正的死因不排除系他人用柔软物衬垫在死者的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之所以这样考虑,是因为用这样的方式实施“后补性”他杀,完全可以在尸体上留下与“设计中”的氰化物中毒相似的窒息征象,却又不会在尸体的表面留下扼压颈部的暴力痕迹。这样一来,只要不对尸体进行解剖检验,能够揭示死亡真相的尸体证据就必然会随着尼尔·伍德尸体在当地的火化永远地离开我们人类的侦查视线,代替死亡真相的就只剩下从远离尸体的物证检材中获取的物证及与之相关的人证共同编织而就的人造现象,这,大概就是王立军在电话中对薄谷开来说的那8个字“化作青烟,驾鹤西去”的真正含义吧。 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结果提示,薄谷开来的精神状态存在明显问题。这个结果让我们知道一个事实,那就是薄谷开来鲜为人知的内心世界与她广为人知的社会背景,诸如红色贵族的家庭背景,令人羡慕的文化艺术、法律知识背景,有着极大的反差。在我大脑储存的记忆库中,类似薄谷开来这样的身心分裂之异常,在她那个现实的生存空间其实并不罕见。 在我来看,当今中国,风险最高的阶层就是高官阶层,无论是高官还是高官的配偶,一旦被邪恶算计,即使你原本有着钢铁般的坚强意志,也会被包括性诱惑在内的各种卑鄙手段所腐化,客观地说,很多高官本质是很好的,是可以抵御金钱美色之诱惑的,但是,人的身体抵御能力是有极限的,在现代科学高度发展的今天,在酒精、性药、致幻剂的作用下,人的意志往往是不堪一击的,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太多! 从仅有的庭审资料中,不难看出,薄谷开来对王立军不仅很信任并且很信赖,这就注定了薄谷开来从辉煌走向毁灭的一劫。在我看来,信任、信赖和信仰只是程度上的差异,只要有了“信”,薄谷开来的思想和行为就必然会受到王立军的深刻影响,久而久之,王立军的思想就必然会植入到薄谷开来的精神世界最终击垮她原本健全的心智,当然,薄谷开来的精神世界并非只被王立军一个人所植入从而引发变异,在我看来,薄谷开来病态的大脑是被她生存空间中所有的邪恶力量牢牢控制的必然结果,王利军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代表而已。 从整个案件经过来看,薄谷开来极度信任和信赖王立军。对于一个精神并非健全的人来说,这种信任和信赖是非常可怕的,其必然结果,就是薄谷开来的思想和行为非常容易受到王立军的心理暗示,换句话说,王立军可以很轻易地利用薄谷开来做自己想做而又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尼尔伍德之死,最大的受益者会是谁呢? 1 共1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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