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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周化冰:多地监狱爆发疫情时,如何保障律师会见权? 来源:作者:周化冰 发布时间:2020-05-27 16:14 浏览次数:11080
多地监狱爆发疫情时,如何保障律师会见权? 周化冰 万益说法 2月22日
昨天,全国多地监所爆发新冠肺炎疫情:浙江省十里丰监狱一名民警在1月14日至19日去了武汉,但刻意隐瞒相关情况继续上班,1月29日确诊为新冠肺炎,并造成了34名罪犯感染。山东、湖北省监狱也分别发生新冠肺炎疫情,截至2月20日,任城监狱确诊病例202人,武汉女子监狱确诊230例,汉津监狱41例。 其实,为防疫情蔓延,全国很多监所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律师的会见。前些日子还有很多网民调侃看守所和监狱的人在疫情当中应是最安全的。现在看来未必,由于人员过于密集和封闭,一旦有人感染,极有可能迅速在监所蔓延,最安全的地方马上变成最危险的地方。十里丰监狱和任城监狱疫情的爆发,给全国各地的监所敲响了警钟,也将给律师的会见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会见当事人,是律师达成有效辩护的关键,会见权是律师依法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在疫情期间,全国很多的监所都暂停律师的会见,有的监所对律师提出了极为苛刻的会见条件,在这种情形下,律师很难进行有效的辩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基于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量变更强制措施,减少羁押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这一群体中,羁押为绝大多数、非羁押为少数,羁押率偏高是不争的事实。2020年1月18日,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中提出“要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能不捕的不捕,能不羁押的不羁押,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就能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科技的进步,扩大非羁押手段适用完全可行而且势在必行。” 因此,建议对看守所里的在押人员能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尽量变更强制措施,减少羁押人员。
二、启动远程视频会见方式
疫情期间,人民法院积极科学创新,通过远程庭审方式审理案件。这样能有效阻断疫情蔓延途径,保障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了防止疫情的传播,为了保障律师的会见权,也为了当事人能得到有效的辩护,建议监所提供相应的软硬件设施保障,启动远程视频会见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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